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02-08地块)11栋511
公司名下雅蠛蝶商标: FURLIFE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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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放假安排偏少,比那种正常大小周的公司还少,虽然不加班,但是没有周末生活。
2.算利润的时候成本和运费被加得挺离谱的。同类型的东西,算下来居然比 1688 一件代发还贵;而且运费也比正常高 20% 以上。
3.付xx甩锅,账号出问题那次,明明是他自己的原因,结果后面背调的时候又讲成是我把账号弄挂的。这个真的挺无语的。
大小周,经常连续一个月都是小周。销量好的产品全被老大拿着,分给运营的listing很差。问他问题回答的也很敷衍后面需要怎么做也不指明方向,让我自学。非常喜欢推卸责任!!!
洪双毅与深圳聚酷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 由
劳动合同纠纷
案 号
(2020)粤0307民初26288号
发布日期
2020-09-30
浏览次数
166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307民初26288号
原告:洪双毅,男,1997年5月2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深圳市龙岗区,
被告:深圳聚酷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环城南路20号金语云创3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赵锦秋。
原告洪双毅与被告深圳聚酷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原告洪双毅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洪双毅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黄少娟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杨昌慧





表示也是一个戴眼镜的男的面试的,非常看不起人,既然不屑,为什么要招人?我在回答问题,他在东张西望, 妥妥的套经验,还问我之前做的大类目和小类目是什么,具体是什么产品,还问我怎么备货,新品要怎么推(要很细节)广告要怎么优化,去这家面试是我最错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