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双休吸引到冒着大雨前去,只有一个老板负责面试,可就我碰到的就有五六个人同一下午去面试,跟其他几个面试者了解到老板跟每个面试者的面试预约的时间仅隔了半小时,可是每个人实际面试一个钟,导致后面来的面试者至少要等一个钟。最后我实在等不下去就走了。
公司很小,就一个办公室,里面不超过十个人在办公。
感觉不像是真的要招人,也没人事负责招待之类的,一人给了一杯水就放在会议室傻等。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去浪费时间等一等。
公司地址在龙岗区城市山海中心B栋41
公司曾用名: 深圳市屏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下雅蠛蝶商标: MONITORSHOW TEST DISPLAY KTEST
TESTDISPLAY UTEST TST
名下其它公司: 深圳市屏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测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精测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福善弘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思威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测晶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精测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沟通面试前来这里搜了一下“巨鲨”,没出结果。看了公司人数规模还行,就约面了。
踩雷。因为通过这里的评价,避雷了很多公司,节省了很多应聘者的时间和精力,我踩雷后想来这里反馈下大家,结果输了公司全称后,出现了搜索结果·····这搜索功能是得吐槽一下。下面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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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地址是: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中兴路11号城市山海中心B栋417
离地铁站1公里多,那边我之前去过,但现在地图上连“城市山海中心B栋”这个位置点都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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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无语。
面试蛮顺利。面试是相互的,有面试水平的话,业务水平和水平在面试中很好体现,也能感知自己的表现。
我认为我业务方面绝对是匹配的(主观的,但也有历史数据支撑、同事领导肯定和最近的offer侧面反映),对答不存在硬伤。但面试完没有下文,我去问结果,回复的是需要有两年经验以上经验。
理由真是太烂了,甚至懒得编或编不出合理的理由,追问了也不再回复。很不专业的人事处理。
我直接举报了,不能纵容这种公司和现象的存在,净化跨境职场环境。
以下是举报说明:
1.我有足够经验(三年以上),这个简历上是很清晰的信息,面试时也有沟通到。不存在经验不足。
2.不足几年经验这一条是可以在简历筛选和初步沟通时排除掉不合适的应聘者的。到面了用这种话术,而且在我追问后不回复了——很不尊重面试者的精力和时间。
- 我简历的数据和方向写得清楚准确,如果简历匹配该司用人需求(人力匹配准确的情况下,不考虑无良HR刷KPI的情况),那业务方面应该不存在硬伤。即使不合适,不匹配的问题应该是眼缘、性格和待遇不匹配。
- 说到人力匹配准确度,这完全是把我当骡子溜了一遭,要么人事不专业要么人事刷KPI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合理怀疑待遇造假,骗人面试,从面试的感受看,该司实际并不需要资深的工作经验。
最后,这公司在boss直聘上用的老板账号招聘,人数规模几百,注册成本才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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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大家使用boss找工作的话,面试前可以看下人数规模和注册资金, 小作坊坑多。
这个公司其实就是几个人的小公司,所谓有自己工厂其实是老板朋友工厂,3个老板合伙开的公司,13薪是没有的,年底奖金也是没有的,在这个公司待了一年左右,提成制度修改了三四次,没有一点规章制度,凡事都随老板心情决定。固定底薪修改为浮动底薪保底1W,浮动底薪又降低标准保底6k,6k你去请个小白好吗?!提成点数也降低了。这个公司是我待过提成制度修改最最频繁的公司了,公司一共几个人,没有人事之前也没有财务,每月利润是由老板的一个下属美之名曰所谓主管yin计算的,是个两面派,其实亚马逊运营一窍不通。老板是疑心病最重,刷单费用比如一个中介佣金50元,你找了个中介60元他要找你去办公室问话怎么回事多了10元。还有提成经常算的不对,不应该算在运营身上的费用都算在运营身上,你找老板说算的不对,老板觉得提成是他赏赐给你一样,给你提成就不错了要计算那么清楚很麻烦。对,就是麻烦!反正只要是给运营计算提成的时候要算清楚就说麻烦, 多扣运营的就不觉得麻烦,,典型的职场PUA。。公司氛围很差,坐一整天可以没什么话,下午茶就偶尔看老板大发慈悲一次吧。
最颠覆我三观的是,返款要你和中介的聊天记录,要拉公司老板和中介组建个群。。
被双休吸引到,距离比较远也没多考虑就去了。说一下面试感受吧:全程面了一个多小时,嗓子都说哑了,连杯水都没倒!全程问的贼详细,就是套经验了。总体面试感觉让人很不爽,不真诚,套经验。去了只有浪费时间。对了,这公司还加班,当时我面完晚上七点多,公司几乎员工都还在那。
招聘写的入职就交五险一金,实际是入职交五险,转正才交公积金。浮动底薪。好的方面就是提成点比较高,毛利计算也比较清楚透明,不会扣除公司水电费,运营工资啥的
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卢天程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案 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案 号 (2020)粤03民特1009号
发布日期 2020-12-31 浏览次数 17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3民特1009号
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中兴路11号城市山海中心B栋7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11QP9L。
法定代表人:尚燕慧。
委托诉讼代理人:贺敬,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展鹏,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卢天程,男,汉族,1995年4月20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
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卢天程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深龙劳仲委)作出的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0】1716号仲裁裁决。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称,一、仲裁裁决遗漏当事人的仲裁请求,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二、仲裁庭选取错误数据确定被申请人的工资标准,且存在计算错误,并据以做出涉案裁决,涉案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详见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书)。
被申请人卢天程答辩称,仲裁裁决已对被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建立与解除时间、薪资待遇等作出裁决,并未遗漏当事人请求,仲裁裁决准确无误。(答辩理由详见答辩状)
本院经审查认为,关于用人单位申请理由一,深龙劳仲委在仲裁裁决书中已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20年1月3日建立,并于2020年2月29日解除,并未遗漏当事人仲裁诉讼请求,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
关于申请理由二,因龙岗区统计局每年发布的是非私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和工资情况数据,对私营单位的相关工资情况不做统计,且至仲裁裁决做出时,2019年度龙岗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相关数据暂未发布,故深龙劳仲委参照深圳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被申请人的工资标准并无不妥,本院予以维持。
综上所述,深龙劳仲委作出的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0】1716号仲裁裁决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
本案申请费人民币400元,由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何 溯
审判员 孔 卫 新
审判员 邓 婧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陈楠(兼)
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卢天程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案 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案 号
(2020)粤03民特1009号
发布日期
2020-12-31
浏览次数
16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3民特1009号
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中兴路11号城市山海中心B栋7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11QP9L。
法定代表人:尚燕慧。
委托诉讼代理人:贺敬,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展鹏,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卢天程,男,汉族,1995年4月20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
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卢天程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深龙劳仲委)作出的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0】1716号仲裁裁决。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称,一、仲裁裁决遗漏当事人的仲裁请求,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二、仲裁庭选取错误数据确定被申请人的工资标准,且存在计算错误,并据以做出涉案裁决,涉案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详见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书)。
被申请人卢天程答辩称,仲裁裁决已对被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建立与解除时间、薪资待遇等作出裁决,并未遗漏当事人请求,仲裁裁决准确无误。(答辩理由详见答辩状)
本院经审查认为,关于用人单位申请理由一,深龙劳仲委在仲裁裁决书中已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20年1月3日建立,并于2020年2月29日解除,并未遗漏当事人仲裁诉讼请求,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
关于申请理由二,因龙岗区统计局每年发布的是非私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和工资情况数据,对私营单位的相关工资情况不做统计,且至仲裁裁决做出时,2019年度龙岗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相关数据暂未发布,故深龙劳仲委参照深圳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被申请人的工资标准并无不妥,本院予以维持。
综上所述,深龙劳仲委作出的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0】1716号仲裁裁决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
本案申请费人民币400元,由申请人心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何 溯
审判员 孔 卫 新
审判员 邓 婧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陈楠(兼)
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中兴路11号城市山海中心A栋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