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群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深圳群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2-06-15T18:24:29+08:00
1.93K 浏览深圳底薪低
0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南贤商业广场B座17A01

我主要想说下他们的薪资:

不管有多少年工作经验,底薪全部统一5K,提成是毛利的40%。

40%的毛利可不是让你白拿的,从选品到发货,所有的事情全部你自己来做,包括图片,视频。

如果你做起来了想招助理或者美工,那她的工资从你的毛利里扣掉。如果你赚了10万的毛利,那么你的提成是4万,但是,你只能拿一万,超过一万的部分全部等到过年放假前当作年终奖发给你。

问到如果离职了,提成还会不会发,面试官说会发,只要店铺没有因为你的一些操作受到什么影响。

面试官说我们这种模式有点类似于合伙人的模式,有挑战精神的可以去试试。

ADCCarry 发表新评论 2022年6月14日

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南源新村南贤商业广场B座17A01

公司名下雅蠛蝶商标: QUNQI CHENBO REIFENG ZHIYUAN

ZHAOYUESHU BPNIKR STICKDRIVE MICRODRIVE MICRODATA ANSON CHINA CA

名下其它公司: 深圳创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长沙群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凡洛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璟上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津嘉旎商贸有限公司

0

朱仁乐、深圳创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  由
劳动争议
案  号
(2017)粤0304执29607号

发布日期
2019-01-18
浏览次数
1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粤0304执29607号
申请执行人朱仁乐,男,汉族,1991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陆河县。
被执行人深圳创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赛格科技园四栋中7B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165449H。
法定代表人卢志列。
申请执行人朱仁乐与被执行人深圳创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深福劳人仲案【2017】121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6000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17年12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经向不动产、银行、证券、工商部门查询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了限制消费令,并决定拘留被执行人深圳创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志列,但本院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深圳创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志列的下落,暂无法实施拘留措施。本院已将上述查证情况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此并无异议,并亦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向本院提交其它可供执行的线索。
本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如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张月明
执行员  张 伟
执行员  范桃江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  李

ADCCarry 已回答的问题 2022年6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