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方政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雄方政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22-05-19T13:24:2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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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使用该公司的跨境物流服务。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民清路光辉科技园厂房2栋1层101

联系QQ:970191603

该公司的的判决纠纷:
上诉人(原审原告):冯新歌,男,汉族,1971年6月20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河南省平舆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雄方政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清龙路3号彬峰桂工业园C1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3427153。
法定代表人:黄扬群,执行董事、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扬群,男,汉族,1991年6月20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
上诉人冯新歌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雄方政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方公司”)、黄扬群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9民初9180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对本案进行独任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冯新歌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原审裁定,发回重审;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详见上诉状。
被上诉人雄方公司、黄扬群未作答辩。
冯新歌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雄方公司赔偿冯新歌损失740213元;2.雄方公司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3.黄扬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冯新歌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601元予以退回。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详见一审裁定书)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冯新歌与雄方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已经约定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该约定合法有效,冯新歌与雄方公司应受到该约定的约束。冯新歌因合同履行问题对雄方公司、黄扬群提起诉讼,诉请雄方公司赔偿损失及黄扬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诉讼行为实质变更了双方约定的争议管辖方式,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黄扬群并非上述合同的当事人,其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以冯新歌与雄方公司之间纠纷的裁决结果为前提和基础。冯新歌应就上述合同纠纷依照约定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如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冯新歌可依照仲裁裁决结果依法向黄扬群主张权利。
综上,冯新歌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该公司的判决书2:

rooster 已回答的问题 2022年11月2日

深圳市雄方政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业务主要是跨境物流。地点就是在龙华光辉科技园,他们公司股东的亲戚成立了一家跨境电商公司,叫顺亿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黄晶强。公司就在物流公司的后面,都是同一栋楼,龙华区光辉科技园2栋2单元106。他们那些物流老板都会参与管理公司。反正电商公司经常会拿到各种样品过来,至于怎么拿的估计有他们的渠道吧。整个公司基本上全是亲戚朋友老乡这些的,外人比较少,基本上外人留下的就是那种当领导的。对于他们的评价是,皇帝的后宫,伴君如伴狼,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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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关注2人都是6月20 日吗 鄙人正好也是。。。

rooster 已回答的问题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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