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经验!
1.人事面试就一个劲问前公司的事情,从公司规模,到提成比例,卖什么怎么卖卖多少,主要是我以前不做亚马逊的时候也要问,问公司规模等,选品方式,供应链。抓着前公司问的事无巨细一般都没想着让你入职了,骗经验无疑。
2.问运营手段,接手新店铺怎么做的,接手老店铺又是什么做的。这里我已经意识到对方是骗经验了,我就点到为止了
3.问你一个优秀运营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问你职业规划。最后讲完了还问你能不能接受背景调查,像防特务一样。一个人事能问近一个小时。
4.人事说完再就是运营过来面试,把我晾在会议室二十分钟。进来了两个女的,一个运营组长,一个运营经理。又把刚才人事的话重复问了一遍,最后让我详细说下如何推新品,如何选品。聊到这儿,我就点到为止。她们也觉得我不会再说啥了,直接就说结束面试了。
总得来说,面试体验太差,不推荐这家,而且是做精铺的,铺货流程很完善。地址:深圳龙岗区南湾街道立信路16号A栋401-405
OCCKIC VOKTTA
ZUUKOO AIDEEPEN PCBFUN LETUZI GAQQEE RIRIHI ESD LCR-T4 ZK-PP1K PLATO-170 NY-D01 J-LINK W 1308 502 MT AP50L SSD 1309 PRO-MINI BMP 280 BME280 BMP180 D1 MIN WEMOS D1 SYN480R AM 2302 TEENSY 2.0 TDA2030A PAM 8403 TCRT5000 WXD3 XH-A153 TEC1-12706 WH 148 TCR-T7 XH-A 150 XH-W300 NODRMCU NANO V3 XL 4016 TC-T7-H XH-W3230 KNURLED SHAFT BMS DAPLINK LCR STC-1000 MG99 W1209 W323 MH-MX HEC-2 HEC-1
DM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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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其它公司: 东莞得茂肆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市怀涛日用品商行/深圳市智趣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复臻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趣易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山晶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怀翔服装商行/武汉得茂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立信路16号A401-402室
一家一百多人的公司配置了一个六人的人事办公室,八人的财务办公室,而且是满员状态,这样说懂了嘛
面试过两次
第一次是刚毕业没多久没什么经验,面试的职位负责人态度很傲慢,打人的心都有了。
第二次面试轻松过了,不过薪资达不到理想的水平,做的产品铺货很琐碎。
这个公司主要做的产品是具有规避属性,跟多数跨境“大”公司一样喜欢小白应届生因为容易PUA忽悠,多的没什么好讲的,对应届生来说刚刚好适合在这里接受社会毒打。
比较重视加班。不加班就觉得态度有问题,也看部门领导。大小周,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的时间都算是送给公司的,没法申请调休,也没任何补贴。除非是遇上大促,遇上大促就会强制加班到晚上11点,第二天也只能晚来一小时。各种乐捐,明明大家几乎都不会准时下班,第二天还要准点上班。每月不超过三次共计不超过10分钟。之前在龙岗丹竹头,公司氛围压抑,工位特别密,里面办公待久了都觉得透不过气。200号人的大办公室脏死,因为不舍得请阿姨,全靠每两周一次安排员工轮流打扫。在抠门上面做到了极致。最近换了新办公室,还是一样除了需要隐私的部分部门是隔间,别的还是大办公室,工位特别挤。流动性特别高,老板也不重视员工的忠诚度或者培养,因为是铺货公司,对员工水平要求不是很高,就算员工离职也有信心很快招人补上。平时的福利可以说是没有,有假期也会因为促销或者调休,可能出现一整个月单休的情况。另外,春节虽然集体多放了几天假,可是那几天假是不发工资的。就算有提成,也会通过绩效扣基本工资什么的。如果公司想让人离职,而这个人又想要补偿,公司会通过各种手段挑员工在工作上的失误找证据,恶心员工,甚至以工作失误的赔偿为威胁,逼迫员工主动离职。公司的记录是这么多年,裁员就没有赔偿过。
看到这家公司,不说说自己的亲身经历,不留点痕迹多少有点过不去,权当是初次工作的一次经验教训,给各位刚毕业的求职者一些权衡的点吧,今天就暂当一次客观的键盘侠吧,当然不算键盘侠,全是自己的亲身经历的。
三次面试:初到这家公司,面试需要由HR-所在部门的主管-部门经理一一面试。时隔太久,已经忘了具体问了什么,刚好当时遇到了一个很好的组长,而且我也是小白,没问多少专业性的问题,但是我去了没多久,这个组长由于和公司出现一些纠纷也走了。
实行末位淘汰制,变相辞退:对于一个从未接触过电商的小白,每天不是铺货就是铺货,跟上架机器一样,一个店铺几十个产品,客单价又低得离谱,基本没什么利润,海外仓一堆清货的产品,天天就在哪儿清货,清不走你的错,清走了没有利润也是你的错。公司效益低下,开始对招收的助理出手(基本是刚出来的毕业生好拿捏,我就是那个大冤种)HR喊我到办公司告诉我,因为我的业绩不行,所以我被辞退了,为了我好,说离职原因写个人原因,别人背调的话,她也能为我说好话,才出来没经验就这样被忽悠了,除了我还有和我一起的两个助理也被陆续辞退,原因均是如此;
一产品多人多店铺销售,内卷严重:每周开会总结为什么,应该怎么做。关于产品文案,每天就是复制粘贴,复制粘贴,因为每天要上很多产品,基本都在上架了,有时候还怪你不够创新,文案千篇一律,很少有思考的时间,很难学到什么,上产品你都需要加班再加班才能上完。基本一款产品一个公司就有很多人卖,公司内部内卷严重。
每天日报,每周周报:报告你每天都做了什么,主要是还不能重复,同一件事情今天这样写,明天还得换一个说法。
公司电费全部由运营自己均摊,100多个运营全部都待在一个大厅就像是一个大型网吧。很压抑,头顶一堆摄像头。基本上都会有人加班,说的是弹性工作制度,如果你到点就走,你的主管会拿着异样的眼光对着你,会议上各种PUA你。才来的时候还有加班补贴,后面就没有了。因为加班也创造不出来什么利益,反而增加了补贴费,后面是弹性制的无偿加班。
这是我在此公司的真实在职经历,实事求是的陈述,最后祝各位求职者都能找到心仪的工作!
深圳市四海芯舟科技有限公司、许佳丽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 由
劳动合同纠纷
案 号
(2021)粤03民终3273号
发布日期
2021-09-10
浏览次数
125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粤03民终327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四海芯舟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立信路16号A401-4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94303124B。
法定代表人:张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子仁,男,系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许佳丽,女。
上诉人深圳市四海芯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许佳丽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7民初365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四海公司上诉请求:公司依据《员工手册》合法解除许佳丽劳动合同,不予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事实和理由详见上诉状。
被上诉人许佳丽辩称,上诉人辞退被上诉人的说辞,只是上诉人无故非法辞退员工的借口。具体答辩意见详见书面答辩状。
四海公司一审诉请判令:1.四海公司无需支付许佳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056.52元;2.四海公司无需支付许佳丽律师代理费4599.48元;3.许佳丽向四海公司支付因未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的经济损失63133元;4.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由许佳丽承担。
一审判决主文:一、四海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许佳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056.52元;二、四海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许佳丽律师费4599.48元;三、驳回四海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为5元(四海公司已预交),由四海公司承担。
本案二审期间,当事人围绕上诉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上诉人提交证据:一、员工手册下发通知;二、许佳丽查阅员工手册电子版;三、许佳丽查阅员工手册通知;四、许佳丽退群时间。被上诉人质证认为,上诉人的员工手册通知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启用时间为2020年1月1日。提供已读消息列表为“人事专员通知员工附件为最新版员工手册以及启用日期,提醒大家查收附件内容”这条信息的接收列表,而不是对于附件内容员工的已读情况,这条信息只能证明上诉人员工对人事专员发布的一条信息的读取情况。被上诉人入职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对于上诉人在2019年8月29日至2020年1月1日之间的员工手册内容被上诉人不知晓,上诉人提供的员工手册下发通知的文件显示最新更新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而这个时间被上诉人已不再任职,对于其中内容更是一无所知。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详见一审判决书)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系劳动合同纠纷。上诉人主张系合法解除与被上诉人的劳动合同,故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根据一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系以被上诉人个人能力无法匹配现任工作岗位并造成负责的账号亏损,以及简历中个人工作经历造假为由发出《辞退通知书》。上诉人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事由进行举证。因上诉人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存在个人能力无法匹配现任工作岗位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事实,且被上诉人在上家公司的入职时间并无不同,仅在离职时间填写上稍有出入,并非属于虚构不存在的工作经历情形,故一审认定上诉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支付赔偿金,于法有据,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深圳市四海芯舟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卢 艳 贝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秋敏(兼)
终于看到这家公司,20年6月份面试过,只记得当时问接不接受加班,说这里经常会加班,我表示我会在工作内完成工作,其他也会问怎么推新那些常规问题,公司周边环境一般,类似工业园那种。
公司名下雅蠛蝶商标: SEASBOAT DM VIRWIR FOCUSAI FORIOT DM DIY MORE DIY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