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首先说地点,在不通地铁的地方,公交也很少,旁边就是在施工的大楼,路上全是漫天烟尘。
工作环境,所有人挤在一个小办公室里,没有前台,开门就是乌央央的人群,走进去面试都得彼此让一让。
最后说奇葩面试官,工作了近五年,面试以及被面试了很多人,头一回见到如此sb的运营主管
上来也没有任何自我介绍或者微笑你好什么的,坐下就一脸拽姿态叫你说推广思路和广告打发,耐着性子说完了
结果她冷笑撇撇嘴,说自己面试了无数人,从来没有人能让她满意,她觉得市面上现有的人才多半都是惨水的,问我怎么想?
此时我就已经上头了,就没忍住当场和她暗讽起来,内容就不细说了,总之一个sb更年期妇女足以形容。
劝所有小白不要去尝试,绝对会被PUA,一个连在面试的时候就开始打压别人的人,能是什么好人好公司呢?
和我一样经验的,想去挑战回怼SB的人可以去试试,记得回贴我给你点赞
啊对了……人事是个愣头青小姑娘,我和SB暗讽的时候她就在旁边低着头瞪大眼睛看着我们
最后,祝这家公司迟早倒闭,不要留着祸害年轻人,谢谢
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观高速公路东侧华雅工业园内C1栋304房
名下其他公司:成都拓鸿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谈笑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金羊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好望角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美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市万物理论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六层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朝闻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水一方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三头六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德里克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沐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德里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德里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德森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一方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媛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 由
劳动争议
案 号
(2017)粤0306民初18553号
发布日期
2017-12-14
浏览次数
79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粤0306民初18553号
原告深圳市水一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大道牛栏前大厦C61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20702P。
法定代表人稂永亮。
委托代理人徐晓婷,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媛,女,汉族,1987年6月1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南省邵东县。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于案件审理期间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诉,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的规定,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深圳市水一方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李媛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陈 晖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 白巧(兼)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