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签合同,不买社保的公司。一定要用社保卡,拍照给老板然后才挂名参保,用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不行的哦,这样拖你一个月不参保,等弄了社保卡之后每个月是正常参保,但是不缴费!每个月都催老板缴社保啦,然后他总有一大堆的理由,或者拖延说下个月一起补上。。。然后就是一直然后!
2.过年假期半薪,平时的假期折扣,比如元旦三天,我们两天,假期前一天下班前一分钟出放假通知。疫情不能去上班的话,比如深圳政府都出通知居家,问老板我们公司怎么安排,他总是说先看看,然后第二天八点左右出通知,居家办公啥的。
3.没有任何福利,从来没有下午茶,更别说节日礼品、红包啥的,过年没有年会、团建、年终奖。
4.是个小公司,全部加起来不到十人。做国内的全是老板自己人,做亚马逊的四个月算老员工了。
5.工资是很月底发上个月的,有时候会拖到下个月月初。
6.大小周,入职第一个月必须小周,每天必须加班到八点半,之后也是几乎要加班的,有加班文化,还有一个文化是老板提倡通宵,然后第二天可以下午开始上班。
7.对外说是精品,其实算是精铺,链接一个店铺也有四五十个。没有开发,产品要么一下子备几万的货,或者有些品又是两三百,或者几十个几十个的,反正压很多的货或者是断货一两个月很正常!美工还是兼职采购、财务,就一个人。
8.试用期说是一个月,但是也有两个月转正的。还有降薪的说法,就是没有达到月初老板给的指标,是可以降薪处理。
9.优点:公司同事相处融洽,数据公开透明,老板运营能力强,据老板自己说他做亚马逊十几年了,但他不会过多干预运营的工作节奏,比较有自主性,有不懂的问题的话他会帮忙解决。
韩振、深圳市小蛮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 由 劳动争议 案 号 (2019)粤0304执7780号之二
发布日期 2019-08-15 浏览次数 62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粤0304执7780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韩振,男,1990年6月26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北省老河口市。
被执行人深圳市小蛮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振中路84号爱华科研楼6层6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327196。
法定代表人陈东红。
申请执行人韩振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小蛮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福劳人仲案[20118]2624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7500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19年3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深圳市小蛮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本院自动缴纳人民币7649.75元,扣收执行费50元,案款7599.75元已支付申请执行人。
本院认为,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福劳人仲案[20118]2624号仲裁调解书已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可予以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福劳人仲案[20118]2624号仲裁调解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许 娟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李宝怡
名下其它公司: 深圳市优慧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欣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飞巨锦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瑞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合达利贸易有限公司/爱购创新(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润伟祥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源丰新茂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凯斯米特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江达利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仁中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爱不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韩振、深圳市小蛮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 由
劳动争议
案 号
(2018)粤0304执43568号之四
发布日期
2019-03-14
浏览次数
65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粤0304执43568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韩振,男,1990年6月26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北省老河口市。
被执行人深圳市小蛮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振中路84号爱华科研楼6层6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327196。
法定代表人陈东红。
申请执行人韩振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小蛮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福劳人仲案[2018]2624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7500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18年11月30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深圳市小蛮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向本院缴纳执行款7500元,执行费已由本院依法扣划。
本院认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4民初17164号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4民初17164号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许 娟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宝怡
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E栋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