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2届应届毕业生,2022年12月5日入职该公司,刚开始该公司工作时间是10:30-18:30,在2023年2月份修改为10:00-18:30,又在2023年6.12日修改为9:30-18.30。公司没有任何福利待遇,大小休,公司氛围一般。
本人刚入职30天的时候公司没有给我签合同,直到2023年3月6日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没有社保。
与该公司的纠纷是:公司招人时说底薪5k,转正后底薪5k+缴纳社保+提成。但是我直到2023年6月份去询问是否开始给我们计算提成时,老板以业绩不好,提成不方便结算等理由拒绝与我协商提成的事情。我继续要求工龄工资问题,老板说无法涨工资。老板看我不满足目前的薪水,就在6.12日时口头辞退我,让我上完6月份的班后走人,赔偿3500元(合同上签署的工资,公司为了避税+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我拒绝这个提议并且要求公司赔偿我n+1的薪水,共计10000元。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当天晚上公司老板修改了我们投放部门的上班时间9:30-18.30为了逼迫我自己离职,后面开始不给我安排工作。并且跟我说不辞退了,让我好好上班。我在2023年6月21日去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他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已经履行的违法的试用期时间(试用期接近四个月,只与我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 2023年6月29日时,公司与我都收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开庭通知。2023年7月1日老板与我谈话说,让我七月份不用来上班了,他也不会发工资给我,也不会给我交社保,并试图让我签署一份协议书,试图终止我们的劳动关系。但是他并不愿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并且口头威胁我称,就算仲裁赢了也一分钱不给,说仲裁机构没有法律效力。
本人照常打卡上班,等待7.10日开庭。
Lucky Tiger 发表新评论 2023年7月2日
别退缩别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