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波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波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2-02-21T16:57:53+08:00
5.92K 浏览深圳面试套经验
0

面试套经验,一直在问各种数据,问的很细,一直在用笔记。问推广手法,问广告。

最离谱是说他们要求广告占比在12%以下,新品不能亏损。新品不能亏,上来要有利润,广告占比要低,服了

面试官感觉不尊重人,整个公司气氛也很压抑

Helis 已回答的问题 2024年7月19日

公司名字全称: 深圳波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发埔社区里浦街7号德众电商产业园2栋厂房四层8号

名下其它公司: 深圳佳泽光电有限公司/深圳琪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立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泰瑞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宋润雪、深圳佳泽光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  由 劳动争议 案  号 (2021)粤0307执14502号

发布日期 2021-11-25 浏览次数 16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粤0307执14502号
申请执行人:宋润雪,女,汉族,1993年6月1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州白云区。
被执行人:深圳佳泽光电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达成工业区研发楼**整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98545608F。
法定代表人:万佳南。
申请执行人宋润雪与被执行人深圳佳泽光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人仲(吉华)案[2021]180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责令被执行人:1、支付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4109.94元(人民币为单位,下同);2、出具离职证明;3、承担执行费。本院依法于2021年7月29日受理并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报告书》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将执行款14221.59元存至本院执行款账户,随后本院依法将执行款14109.94元付至申请执行人账户,执行费111.65元付至深圳市财政局账户。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出具《确认书》,确认放弃被执行人向其出具离职证明的执行请求,并向本院确认收到执行款14109.94元,确认履行完毕向本院申请结案。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放弃出具被执行人出具离职证明的执行请求,属于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其向本院确认本案履行完毕,向本院申请结案,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人仲(吉华)案[2021]180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叶小丽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  柯 毅

深圳佳泽光电有限公司、黄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案  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案  号 (2019)粤03民特108号

发布日期 2019-06-13 浏览次数 2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3民特108号
申请人:深圳佳泽光电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达成工业区研发楼**整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98545608F。
法定代表人:万佳南,总经理。
被申请人:黄雨,男,1993年9月2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
申请人深圳佳泽光电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于2018年12月11日作出的深龙劳人仲(吉华)案[2018]445号仲裁裁决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上述仲裁裁决进行审查。
申请人深圳佳泽光电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的理由为:被申请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事实及证据以及被申请人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具体理由详见申请书。
被申请人黄雨辩称:不同意申请人的撤裁申请。详见调查询问笔录。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仅对基于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而审查其法律适用有无错误以及审查仲裁裁决是否存在无管辖权、违反程序、证据伪造、隐瞒证据以及仲裁员是否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事由。申请人主张因被申请人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入职前提供虚假信息以及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因此属于合法解除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仲裁委认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依据。本院认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属于仲裁裁决对事实的认定,依法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申请人另提出被申请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认为被申请人未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原因的证据全面向仲裁委提交。但申请人亦确认其主张解除的真实原因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申请人作为居于管理地位的用人单位,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等均属于其考核、管理的范围,则申请人主张的相关工作内容并非被申请人单方持有的证据,而申请人经仲裁委合法通知未到庭参加庭审后,仲裁委亦对申请人之后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仲裁委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及调查情况,认定申请人未能就其主张有效举证,并采信被申请人的主张,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综上,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深圳佳泽光电有限公司的申请。
本案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深圳佳泽光电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卢艳贝
审判员  许海锚
审判员  刘 燕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  周超凡
书记员  高 楠

面试官的态度很拽,整个公司就没几个人。环境氛围也不好,不建议去。

0

公司做汽配类产品,面试的应该是老板,一直问过往公司的销售额,还一直在记,新链接做起,去开荒

Helis 已回答的问题 2024年7月19日
您正在查看3个答案中的1个,单击此处查看所有答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