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老板的另一家公司入职工作过,公司名叫深圳市金顺为科技有限公司,这个公司也是他关联的公司,具体看以下评论。
这个垃圾公司拖欠工资,劳动仲裁后和解也拒不执行,最后去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只冻结到了一千多,拿不到拖欠的工资。
4月初入职的这家公司,那时候办公室有20来个人,天天都在发货,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后面才知道公司员工只有9个人,其他的是老板小舅子的仓库员工,他们共用一间办公室,实际上没什么业务关系。人事也是个坑货,公司有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居然心安理得招人入职,之后自己离职。也怪我没吃过教训,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还以为就只是老板说的资金紧张,会晚点发,没想到越拖越多,越拖越久,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第一时间跑路。
公司的人都没拿到工资也陆陆续续跑路,现在公司也没有运营,本来也懒得来写评价了,boss上搜了下可能是他的另一个公司,居然还在招人,赶紧来写个评论给大家避雷。
这个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龙岗坂田街道南坑社区水库路2号6栋2楼201,5月份搬到了金方华电商产业园9栋212,11月又搬到了同一栋楼的301,这是目前我知道的最后一个营业地址,期间老板也拖欠了办公室租金,被房东断水断电。这个营业执照上的法人曹某平是实际老板的爹,监事付某就是他小舅子。老板叫曹某斌,是另一个营业执照的法人,公司名叫深圳市特易迈科技有限公司,现在还在boss上招聘人事和亚马逊运营,千万不要去。之前在公司上班的时候用的紫鸟账号就是这家公司的名字,老板也用过这个支付宝给我们转过工资,他微信的实名认证和营业执照一致。这两家公司都不要去面试和入职,如果有其他关联的公司也不建议去,大概率也是一路货色。
暂无证据指向深圳市金顺为科技有限公司,这个公司也是他关联的公司
深圳市特易迈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苏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 由 仓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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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号 (2018)粤0309民初364号之二
发布日期 2019-12-30 浏览次数 31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粤0309民初364号之二
申请人:深圳市特易迈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坂田街道杨美村龙景路3栋4楼42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5850196C。
法定代表人:曹文斌。
被申请人:深圳市苏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福轩新村110栋302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CEQFXM。
法定代表人:罗维。
被申请人:罗维,男,汉族,1981年02月27日出生,住址,
本院在受理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仓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5日以(2018)粤0309执保14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罗维名下招商银行深圳分行62XX的银行账户,冻结限额为人民币1180770元。现因本案原被告双方已达成调解,原告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罗维上述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罗维名下招商银行深圳分行62XX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 方 杰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吴华金(兼)